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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景区无形资产评估

发布时间:2023-12-14        浏览次数:1        返回列表
前言:景区经营权评估,景区无形资产评估
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景区无形资产评估

    景区经营权价值是景区无形资产的核心内容,是一种依托于旅游资源的产权价值,其价值评估的实质是资本化景区旅游资源开发权利的价值,产权视角下的景区经营权,本质上是一种按年度执行的多期嵌套实物期权,旅游资源是其标的资产。

    景区无法完全依赖国家财政拨款来维持发展,因此必然有一大批景区要靠自身产业化经营得以生存和发展,景区经营权进行资本运作则是景区自谋生路,推进旅游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景区经营权运作不仅可以给景区带来大量资金促进发展。而且将给不甚发达的景区所在地注入资金、带来活力, 提高地方经济实力,解决当地居民就业,可谓一举多得。

    目前已经出让景区经营权或决定、鼓励出让景区经营权的省市区至少有 19个之多。发达国家在景区开发经营中,一般将基础设施和经营性项目分离,基础设施建设一般由国家统一提供或与地方政府共同分担建设费用,经营性项目则以特许经营权方式吸纳私营资本进入。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由于国家财力有限,无力承担景区基础设 施建设,因而在引入私营资本开发经营旅游景区过程中往往整体出让景区经营权。

    景区经营权评估方法主要是采用收益法评估,具体可以将收益途径下衍生出3种具体方法 ,即折现现金流量法、 收益还原法和收益权益法。

    1、折现现金流量法 (Discounted Cash Flow,DCF),使用广泛 ,并被大多数 关于资本运作的文献认为是最科学、最成熟的价值评估方法。该模型的基本原理是被评估企业的任何资产的价值等于其预期未来全部现金流的现值总和。其基本思路是把被评估资产的预期收益现金流,通过适当的折现率进行折现 ,从而转化成资产被评估时点的现时价值。折现现金流量法的基 本模型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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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V 表示待估的山岳型景区经营权价值 ;CF 表示景区在第 t年 产生的现金流 ;n表示山岳型景区的有效获利年限;r为预期 的现金流的折 现率 。

    2、收益权益法是将各年景区总收入折现后累计求 和 ,再用经营权权益 系数调整得出景区经营权评估 价值。其具体模型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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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式中: V表示待估的景 区经营权价值 ;E 为 景区第 i年的收入额;r为折现率;n为计算年限;k 为景区经营权权益系数。 收益权益法不适合对景区的时间段进行分段计算 ,而且对于具体的成本费用没有考虑 ,只是从收入 角度人手。因此,收益权益法所需要 的信息资料远 远少于折现现金流量 法。此外 ,经营权权益系数是 在其他经营权价值评估 的基础上 的统计结果 ,并结 合整个景区经营行业的基本规律,所以对具体的被 评估景区的经营状况反 映得并不充分。当然 ,经营 权权益系数的取值也是在具体景区情况的详细了解 和深入分析基础上确定的。

    3、收益还原法也称收益法。与折现现金流量法不同,收益还原法主要关注景 区净收益,而不是净现金流 量,计算中使用总成本费用。 收益还原法与折现现金流量法选取的主要指标不同,在实际评估中需要对景区提供的财务数据与行业平均技术 、管理水平比较利用。 收益还原法的计算模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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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V表示待估的 景区经营权价值 ;W 表示景区在第 t年产生的净利润;rt 表示景区的有效获利年限;r 为预期的现金流的折现率。 收益权益法包含了收益途径的基本思路 ,将剩余净收益额的计算过程用经营权权益系数代替进行计算。收益权益法的基本假设是景区的收入具有上升趋势 ;在景区的旅游收入具有一定平稳 趋势的情况下 ,景区的总旅游收入与剩余净利润存在一个正相关关 系,即景区总收入越高 ,剩余净利润也越多。 通过剩余净利润或者剩余净 现金流量的现值与景区总收入的现值之比的值作为经营 权权益系数。这个权益系数一般情况下与剩余净利润或 者剩余净现金流量呈递增关系,而与景区总费用成本呈递减关系,即成本越高的景区,其剩余净利润或剩余净现金流量 少,经营权权益系数低 ;成本费用越低的景区, 其剩余净利润或剩余净现金流量多 ,经营权权益系数高 。

    

旅游景区经营权评估资料搜集清单:

1. 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企业简介; 

3.公司创立和发展过程(历史沿革),包括成立时间、批准机关、投资方; 

4.企业的组织机构图,公司董事会、监事会主要领导层人员简历及有关情况介绍;

5.公司章程及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6.公司近3年或成立以来所实行的主要财务、会计政策(如折旧政策)情况、税种、税率、税收优惠;近3年及评估基准日企业财务报表。 

7.物价局核发的风景名胜区《收费许可证》;

二、 旅游景区资料 

1.旅游景区介绍及主要景点介绍:关于风景区的描述,如自然景观、人文景观、民俗文化、周边环境、交通状况、旅游状况、核心景区旅游开发规划(或项目报告)、当地旅游市场分析等;

2.旅游景区建设详细规划; 

3.景区周边交通情况介绍,主要客户来源; 

4.旅游区经营权产权文件;(1)特许经营权证书(政府颁发的收费许可证、特许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许可合同、协议及相关法律文件;(2)物价局核发的风景名胜区《收费许可证》;5. 旅游景区未来经营收益 

(1)年旅游人数、平均门票价格,年营业费用、景区年维护费用以及其他可预见的费用等;(2)主要经济来源(旅游门票收入、旅游购物收入、特殊景点收入、宾馆、旅店住宿、超市、餐饮收入、场地出租收入、广告费、赞助费)等年收入、盈利额统计; 

6.至评估基准日已经投入的资金和形成的资产明细;

7.评估基准日至景区建成投入使用需要再投入的资金明细; 

8.旅游景区建成后未来五年收益预测(见C表)及预测说明; 

9.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

三、 其它资料 

1. 企业承诺书。

2. 旅游景点开发的商业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3. 周围主要的旅游景点情况、与被评估旅游景点的距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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