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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评估

发布时间:2023-12-15        浏览次数:5        返回列表
前言: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无形资产出资评估

无形资产出资,原本是合理合法的。但是因为从业人员及出资人员对无形资产了解不透彻,导致无形资产出资现实问题一箩筐。太多从业人员描述的无形资产出资全是好处,但是如果不合规操作,基本是好处没有,全是不可控制的风险。

一、无形资产出资比例有限制吗?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取消了无形资产出资比例限制。相当于说,无形资产出资可到百分之百比例。

二、哪些无形资产可以出资?

1、 专利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权的范围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 商标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商标权的范围包括:以正式注册的、生产经营商品或服务项目的各种文字、图形标记以及以生产或经营企业的名称作为的标记等。

3、 著作权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的范围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美术、摄影作品,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计算机软件等。

4、 土地使用权

5、 探矿权、采矿权

6、专有技术 包括未申请专利保护的发明、外观设计、包装设计、广告设计、设计图纸、工艺流程设计、加工规范、独特的生产加工方法等。

三、无形资产出资是想出多少出多少吗?

无形资产出资大的风险就是评估值。一样无形资产价值多少,是有据可查的。并不是无形就无价了。有很多评估机构不懂无形资产,为了评估费用乱做一气,为企业无形资产出资带来极大的风险。

评估虚高或者甚至被认定为虚假出资的,多不胜数。《公司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实务中,不少公司为了做大公司注册资本,会通过评估公司高评无形资产价值,用无形资产出资。后果不堪设想。

对于无形资产出资不实问题要求较严格,因为对于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不仅是违反公司法,刑法对此还规定了刑事责任。历史上IPO审核对无形资产出资不实监管政策基本一致,新的51条规定也对此做出了要求:

发行人股东存在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等情形的,或在出资方式、比例、程序等方面存在瑕疵的,应当在申报前依法采取补缴出资、补充履行相关程序等补救措施。

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出资瑕疵事项的影响及发行人是否因出资瑕疵受到过行政处罚、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及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补足出资是否已取得其他股东的同意、是否存在纠纷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发行人应当充分披露存在的出资瑕疵事项、采取的补救措施,以及中介机构的核查意见。我会在审核中充分关注发行人的出资瑕疵问题,综合考虑出资瑕疵性质、采取的补救措施及有效性、有权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等因素,对于涉及金额较大、存在恶意隐瞒、提供虚假文件或者对股东权益有重大影响等重大出资瑕疵事项作为影响发行上市条件的问题进行重点关注,出现前述情况的,原则上构成发行上市的法律障碍。

因此对于无形资产出资不实问题,应当采取补救措施,保荐机构、律师发表意见,发行人充分披露等。

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2771)于2015年6月IPO成功,其招股说明书披露了其无形资产出资瑕疵问题。

2006年5月15日,直真有限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560万元,由胡小周以非专利技术“TDY-XX系列移动通讯电源技术”出资180万元、货币出资72万元;由王国红以非专利技术“AV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技术”出资220万元、货币出资88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本次增资经北京中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2006年5月23日出具的中达安永[2006]验字041号《验资报告》审验。发行人于2006年5月31日完成了本次工商变更。

1)本次增资涉及的资产评估及资产转移情况

北京市洪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4 月 17 日出具洪州评报字(2006)第 2-089 号《评估报告》,对胡小周、王国红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TDY-XX 系列移动通讯电源技术”、“AV 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该《评估报告》,“TDY-XX 系列移动通讯电源技术”、“AV 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技术”的评估价值分别为 180 万元、 220 万元,评估基准日为 2006 年 4 月 15 日,评估方法为收益现值法。

2006 年 5 月 23 日,胡小周、王国红分别与直真有限签订《财产转移协议》,将其用以认缴增资的无形资产转让给直真有限。 2006 年 5 月 23 日,北京中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达安永[2006]专审 070 号《财产转移专项审计报告》,经其审计,上述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均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直真有限已作相应会计处理。

2)关于出资的无形资产为非职务专有技术的情况说明

3)出资无形资产的投入使用情况

上述两项专有技术投入公司后即开始发挥实际作用,其中,“AV 资源管理系统软件技术”用于研发形成了综合会议管理平台软件,“TDY-XX 系列移动通讯电源技术”通过集成应用用于视频会议终端设备、音频设备及视频显示设备的驱动电源。

4)评估复核情况

由于北京市洪州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未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2012年6月,发行人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持有编号为0210049005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对该次无形资产出资进行了评估复核,并出具了《北京真视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形资产评估复核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2】第0503187号)。评估复核结论为:原评估报告评估目的、评估方法、评估基准日和评估结果等基本合理,未发现明显存在重大不合理或瑕疵事项。有关评估复核报告的具体内容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财务会计信息十四、股份公司设立时及报告期内资产评估情况(二)评估复核情况”。

……(评估复核过程进行详细阐述)

5)非专利技术增资的合法性分析

发行人以非专利技术增资已经股东会审议并通过,符合发行人《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直真有限以非专利技术增资,符合 2005 年 10 月 27 日颁布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的规定。

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并经北京中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中达安永[2006]专审 070 号《财产转移专项审计报告》的确认,符合2005 年 10 月 27 日颁布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的规定。

该次增资经北京中达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于 2006 年 5 月 23 日出具的中达安永[2006]验字 041 号《验资报告》审验,符合 2005 年 10 月 27 日颁布 2006 年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第二十九条“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的规定。

用以出资的非专利技术的资产评估、评估复核过程及结果合理、有效,符合 2005年 10 月 27 日颁布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实施的《公司法》第二十七条“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的规定。

6)非专利技术增资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发行人本次以非专利技术出资是基于对员工股东激励的考虑,且经当时全体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一致同意。在该次增资完成后,新增注册资本由所有股东按比例一并享有,各自享有的股权按照原有的出资比例随之无偿增加,未被稀释,且发行人所有显名股东和隐名股东对于该次增资没有其他协议安排。

另外,胡小周出具承诺:“本人作为出资方式的‘TDY-XX 系列移动通讯电源技术’系本人所有,不属于执行股份公司前身北京直真视通科技有限公司的工作任务,也不存在利用直真有限的物质技术条件的情形。如本人和/或股份公司股东王国红因此以作为出资方式被有权机关认定不符合规定而要求纠正,或导致股份公司遭受任何债权人或第三方的追索的,本人将以现金支付的方式予以替换该出资,并承担股份公司因此受到的全部经济损失;且与股份公司股东王国红就此承担连带责任。”

四、无形资产出资怎样才靠谱?

找一家操作合规的评估机构,能从源头上控制以后的风险。

北京中鹏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为全国数千家企业提供无形资产出资评估服务,细致周到,为客户提供周密的出资方案,控制一切可能出现的出资风险,免去企业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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